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维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 )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12315”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申报工作;指导商标代理组织、商标评估机构、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商标申请、变更、续展注册、复审、异议、争议等服务工作;指导广告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