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机构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督查督办、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负责机关有关政务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党群等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不含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政策法规科。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执行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听证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调解消费争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综合文件、文稿起草工作。
登记注册科。落实全地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执照核发的相关规定;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证照信息规范整合等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办法;推动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动机制;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在地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县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科。拟订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产品质量综合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质量强地的政策措施;掌握分析工业产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产品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全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地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全地区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认证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负责地方标准化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和对县(乡、镇)政府地方标准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和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申报等工作;规范引导监督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工作,开展各类标准对标、采标和对标准技术要求开展试验验证相关工作;依法对标准制订和实施进行监督;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依据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权限负责相关机构资质的审查和审批、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考核和管理、开展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实施推进全地区食品安全的具体措施;依法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分析掌握全地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承担统筹协调食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动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和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牵头食品安全评议迎考工作;协调督促地区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安全风险预警、形势会商和风险研判;组织协调全地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拟订全地区生产、经营环节食品行政许可、监督抽检、风险评价性抽检、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制度,并指导全地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技术指导原则;负责监督和指导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非临床研究、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的初审工作;督促指导全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地区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工作、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生产备案、互联网交易平台备案等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抽检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安全风险预警、形势会商和风险研判;负责口岸通关药材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和全地区药品认证检查员、评审专家、管理相对人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涉药单位和公众合理用药用械;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牵头药品、工业安全评议迎考工作。
知识产权科。拟订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规范交易的管理措施,统筹协调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依授权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市场稽查协调科。拟订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具体措施;负责协调、考核地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跨七县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指导全地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稽查办案工作。组织协调全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
阿里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 5 名,科级领导职数 3 名(正科级 1 名,副科级 2 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主要职责:负责全地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自治区下达和本级食品安全计划性抽检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评价性抽验计划工作;承担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方法的执行和验证工作;开展相关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等有关科研工作;负责全地区食品药品等相关检验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完成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与网络安全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 3 名,科级领导职数 2 名(正科级 1 名,副科级 1 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承担局机关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网络安全维护,互联网、门户网站运行等工作;受理、调查、调解、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事项,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负责网络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管理维护,提供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支持,协助政务网络、机关网络舆情管理;完成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阿里地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阿里地区藏药审评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 5 名,科级领导职数 3 名(正科级 1 名,副科级 2 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主要职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资料的收集、管理、报告和监测体系建设;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评价和预警防控工作;负责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涉药单位和公众合理用药用械;负责全地区药品认证检验员,评审专家、管理相对人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审评认证业务技术咨询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院制剂的初审工作;完成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阿里地区质量计量特种设备检验测试所。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 5 名,科级领导职数 3 名(正科级 1 名,副科级 2 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承担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检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的工业产品、日用消费品和纤维质量检验;负责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参与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参与质量检测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测新技术研究与推广;承担量值传递、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校准;负责计量器具的委托检定和校准;参与计量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计量检定校准新技术的研究和改进;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工作;参与特种设备业务培训工作;完成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