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快速检测操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项结合的方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聘用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岗位和人数:食品快速检查操作员4人。
(二)职责:主要承担阿里地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及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完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下达检测工作任务,结合本市场实际,拟定季度、全年检测计划,并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审定。
2.负责保管检测室内仪器设备和物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3.严格按照食品快速检测规程、规范标准使用食品检测设备和进行食品快速检测。
4.对检测质量和结果负责并做好检测记录。
5.对检测中涉嫌不合格食品,及时依法封存样品,向市场监管部门和本企业相关负责人报告。
6.协助市场监管局完成其他事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为四十五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由市场监管局食品科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实施,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体检报告及《报名申请表》等相关资料扫描统一打包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xzalsab@163.com;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
(四)咨询电话:19308971016(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
四、招考组织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所有应聘材料概不退还。审查通过后将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采用现场考试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食品快速检测相关业务工作。
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专业知识、行业了解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
政审。由个人在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展政审后,提交政审资料。
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规定,由个人自行开展体检,并结合体检情况自行判断是否适应高原工作,体检后提交体检报告。
四、聘用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须按照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首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不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甲乙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办理续聘或解聘工作;
(二)聘用期内,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制度;
(三)廉政纪律,聘用人员须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按照廉政纪律要求开展工作,如若违反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四)工资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5000元/月(含三险),试用期满后,工资为8000元/月(含三险);
(五)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自行放弃人员路费、生活开支等其他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六)签订合同后因聘用人员原因违约解除合同的,工资按在职时间(超过半个月的)发放工资的50%;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
(七)聘用人员不占用单位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一年内休假30天的权利,具体相关事宜以聘用合同为准;
(八)因求职者自身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如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到岗后涉及有与原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仲裁等情况的且因此而严重违反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制度或对市场监管局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生活、房租、水电等产生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三)请有意向的人员自行了解阿里地区环境情况,并结合自身情况、身体条件等考虑是否投递简历;
(四)本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等廉洁自律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