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和公众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人员信息 (详见附件)
二、执法要求
1. 执法人员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2. 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三、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执法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投诉监督电话:0897--12315 0897--2824945
信 函 地 址:阿里地区噶尔县建设大街19号地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基础信息统计表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