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7名执法人员执法证需注销,原执法证件不慎遗失,相关信息如下:
欧 罗,男,监督证号:JD26070030010,执法单位:因调离岗位遗失;
周 看 领,男,执法证号:26070030029,执法单位:因调离岗位遗失;
杜 备 论,男,执法证号:26070030046,执法单位:因不符合执法资格条件需注销,原执法证遗失;
阿 布,男,执法证号:26070030036,执法单位:因不符合执法资格条件需注销,原执法证遗失;
次仁金巴,男,执法证号:26070030037,执法单位:因不符合执法资格条件需注销,原执法证遗失;
米玛旦增,男,执法证号:26070030040,执法单位:因不符合执法资格条件需注销,原执法证遗失;
普 查 多,男,执法证号:26070030041,执法单位:因不符合执法资格条件需注销,原执法证遗失。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监督(执法)证件即时作废,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行为。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