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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6日     资料来源:法规科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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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及《阿里地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严格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加强“八五”普法宣传为抓手,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和依法治地办的指导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地”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监管、加强法制宣传培训、严格规范案件审理、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较好履行法治工作职能,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一是健全完善集体学法制度,切实增强干部学习意识。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研究制定《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支部学习会议,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以及个人自学、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方式推动干部学法常态化。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支部党员学习38次。二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力营造全民学法氛围。认真贯彻落实《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大力推进干部职工和社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坚持加强执法队伍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与本级自主开展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领导讲课、专家辅导、集中学习、知识竞赛、网上答题等形式多样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2场次,开展“法治迎新春·平安过大年”学习活动1次、法律专题培训3场次、“法治大讲堂”3场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行为司法审查、市场监管法律体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等培训10次。参训人员达500余人次,其中参加外出培训人数60余人次。组织开展首次地区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大讲堂”,被“西藏日报”刊登报道。四是认真落实普法宣传职责。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原则,按照“八五”普法宣传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利用“三大节日”、“3•15”等各大节日节点、主题宣传日,认真落实普法宣传职责,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在今年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集中宣传活动中,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上下联动的方式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3.9万余份,现场受理消费投诉10件、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5万余人次,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4.5吨、价值13万元。各县市场监管局、地直有关单位共50多家部门参加了活动。西藏广播电视台、西藏日报、阿里广播电视台、天上阿里、阿里融媒等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二)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履行。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工作。一是研究制定《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围绕干部学法和普法宣传工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四个方面,提出15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印发了《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建设领域工作调研,对地区市场监管系统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起草上报《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调研》《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地区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针对执法办案机制、柔性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程序4个方面8个存在问题,提出9项改进措施。三是坚持定期听取和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周定期听取和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安排部署日常执法检查,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以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抽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严格督促落实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制服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等要求,对重大行政执法检查行动亲自带队,亲自督促;严格落实廉政风险点管控,在各大节日节点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廉政提醒,并结合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在节日期间开展廉政监督检查。五是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将地区市场监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下沉,并新增市场稽查协调科(内设机构),将执法办案与执法稽查职能分离,将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职责纳入其中,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六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坚持每半年定期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认真开展法治建设述职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了2023年度述法工作报告。

(三)深化依法履职,各项工作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坚持会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应上会研究的事项,一律上会集体研究决策。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局长办公会议6次,研究决策涉及人事、项目投资、资金使用等事项66件,研究审核回复征求意见20份,邀请律师进行文件审查2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4份。纠正1起不当行政行为,并指导处理应对因舆情发酵引发社会关注关切的涉嫌价格欺诈或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件40件、改正23条、修改完善64处,监督指导核查6起涉嫌商业贿赂案件,监督指导办理1起涉嫌泄漏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案件。组织召开行政案件审查委员会6次、集体讨论研究行政复议答复2件,提请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重大案件1次。接受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案件审理调查询问2次,接受噶尔县局1起虚假广告投诉举报回复政策咨询。组织开展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46件,宣布失效32件、废止7件、修改3件、继续有效4件。

(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严格落实执法程序。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制度,持证上岗率达100%;严格落实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统一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每年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和告知制度,执行签收、见证等送达回证,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等权利。起草印发《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定》之“十条禁令”,组织4人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线上学习考试,并颁发行政执法证,注销4人执法证、换领监督(执法)证3人、补办1人。二是加大重大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领域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监督,强化对食品、药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领域和重大民生领域执法检查监督。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928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42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172家次,发现问题395条、现场责令整改258条、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20份、下达食品监督意见书25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9份、下达退款通知书3份,发现违法行为81项,审查正在退还涉嫌涉企违规收费资金117668元,查扣过期变质食品342个种、价值13.388万元,移送相关部门0起,各类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3起,结案30起,行政罚没款12.41余万元。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依法公示有关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执法信息;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成立了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委员会,把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决策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审核。调整充实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制定了《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规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修改完善了《集体讨论申请及材料移送表》。纠正指导1起未落实重大、复杂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案件。四是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推行审慎包容柔性执法理念,强化自由裁量权使用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区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列入清单范围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共执行轻微免罚4件,其中落实责令整改、批评教育、约谈、警告等事项38件。五是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将地区市场监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下沉,并新增市场稽查协调科(内设机构),将执法办案与执法稽查职能分离,将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职责纳入其中,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六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按照《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我地区市场监管系统相关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区、地两级案件评查2场次,督促整改区、地两级案件评查问题,尤其指导整改3县3件“一票否决”案件。七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修改完善“三定方案”,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纳入内设机构职责范围,并进一步调整充实相关科室工作力量,新增了2名工作人员,落实了定职、定岗、定人。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成功化解了行政争议。

(五)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多渠道消费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融合。一是实施“互联网+消费纠纷处理”,推进消费维权保护体系建设,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与推广ODR企业建设一同部署,共同推进。及时成立了放心消费创建与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心消费创建与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印发了《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心消费创建与消费维权工作规范》的通知,建立完善了创建指标体系、流程图,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创建评定“百益超市、佰优超市、藏红花大药房”等5家单位为放心消费,13家单位加入了ODR企业,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和“互联网+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取得实质性进展,以12315平台为主,“互联网+消费纠纷处理”等其他渠道为辅的多元化消费纠纷调处机制体系逐步形成,并向区局报送了放心消费创建综合信息。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223件,处理223件,处理率100%,挽回经济损失11.72万余元。其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信息被“西藏日报”刊登报道,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浪财经”转载报道。二是开展ODR系统培训。为了使ODR企业能够熟练掌握ODR系统操作,对ODR企业进行了现场培训和实操演练。

(六)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网络平台经营进一步规范。一是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实现新突破。首次成功调查处理1起电商网络交易平台涉嫌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欺诈行为投诉案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照消费者诉求“退一赔三”调解处理。被“天上阿里”刊登报道。首次成功应对处置1起因网络平台交易引发发酵的网络舆情事件,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有效降低公众的疑虑与不安,增强社会信任感;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倾听公众声音,更好地理解社会需求;注重情感的引导,积极的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缓解社会紧张情绪,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事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等措施方法,充分利用“舆情”双刃剑,化解社会矛盾,巩固提升应对舆情处置能力。获得地委、行署和纪委监委的肯定性好评。关于某抖音主播发布“西藏阿里地区网上订了房 到店商家要求加价150元”视频引发舆情的回应通告,被“西藏日报”“天上阿里”刊登报道,被“环球网”“环球时报”“腾讯网”“新浪财经”“搜狐网”“网易”“红星新闻”“九派新闻”“沈阳日报”“房天下”转载报道。二是严查网售危害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守好“安全关”。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平台合规运营。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网络餐饮平台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平台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对骑手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以及是否配备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头盔等防护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执法人员鼓励平台通过APP推送、短信提醒等方式,对骑手进行实时安全提醒,确保骑行安全。截止目前,阿里地区1家网络餐饮平台(美团外卖),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确认数据251家,清理虚挂经营主体58家,平台企业入网骑手120人。平台内主要经营主体类别为餐饮、超市,骑手配送使用交通工具为摩托车,平台内未发现销售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不存在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广告信息,守好资质审核“准入关”,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1家共享电动自行车“羌塘出行”APP、小程序运营平台,投放运营电动自行车620辆,联合检查发现存在私自拆卸电动自行车脚蹬板现象,已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强自律,警约谈,强化主体依法经营。召开网络交易经营者行政约谈会,从经营主体规范、广告用语规范、商品质量规范、消费维权规范等方面对网络交易平台守法、诚信、规范发展进行了行政指导。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学法守法,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价格欺诈,不得误导消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等,依法从事网络经营活动。同时,向企业宣传《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涉及消费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利益的条款逐一对照,以确保企业合规经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为平台企业纾困解难,通过面对面现场交流,针对难点、痛点,实地“搭脉问诊”,为平台企业开出网络交易、消费维权、广告宣传等问题的“良方”,鼓励平台企业履行“先行赔偿”责任,切实提高平台企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能力。

(七)强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是起草印发《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通过协调制作8份海报、3个举报箱,在“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和“阿里融媒体”抖音平台,“线上+线下”不同渠道、不同形式发布公告,扩大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征集的知悉度和影响力。截止目前,收到1起洗钱实名邮件举报已及时回复举报人,受理处理3起因办照办事拖延被投诉事件。二是率先推出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工作机制,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回访”,完善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强化执法办案监督,规范执法办案人员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促进依法行政,被地委全面依法治地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地办信息科、行办信息科”,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地(中、区)直各单位作为典型案例借鉴学习;被阿里政务信息以阿里要情形式报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与信息处,转发各县人民政府借鉴学习;受到地区行署副专员刘维新同志的高度肯定性评价;被“西藏日报”刊登报道,被“人民网”“中国西藏新闻网”“中国西藏网”“西藏人大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新浪网”“城市管理110网”“城市管理调研网”“城市管理资讯网”“网易网”“地区行署门户网”“天上阿里”转载报道。三是组织开展首次地区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评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评查项目和要求,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进行,对2022年以来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随机抽查8件食品、产品质量、化妆品、特种设备类案件开展互查,提出评查意见,着重围绕主体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罚缴分离、立卷归档等方面进行了逐项审查、量化打分。评查发现6个共性问题,7个个性问题,及时组织召开阿里地区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通报整改会。获得地区行署副专员刘维新同志的肯定性批示;被“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刊登报道,被“地区行署门户网”转载报道。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印发《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程。坚持常态化学习党章、党内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前学法以及机关党支部学习内容。

2.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监管谁普法”的原则,严格落实《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普法责任清单》,采取日常普法、重大节日节点集中宣传、主题纪念日宣传、以及开展普法宣传“九进”等方式,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履行普法工作职责。

3.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清单,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4.推行柔性执法理念。强化自由裁量权使用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区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列入清单范围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

5.深化消费维权工作。牢固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强化内部工作机制,加大12315消费纠纷调处力度。一是严格执行12315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受理、调处和反馈工作。二是实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自愿原则,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和产品质量等消费维权承诺兑现工作,倡导消费纠纷企业自主处理,不断深化消费维权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营商环境。

6.强化“八五”普法收官工作。围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等抓好工作落实、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留痕等收官工作,每半年定期上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