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抽检结果公示如下。
此次抽检共780批次,合格768批次,不合格12批次。其中餐饮食品11批次,合格1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调味品12批次,合格12批次;方便食品(糌粑)5批次,合格5批次;糕点10批次,合格10批次;酒类4批次,合格4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合格16批次;肉制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乳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食用农产品690批次,合格678批次,不合格12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饮料14批次,合格14批次。相关信息详见附表。
特此公示。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