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和自治区《关于开展冷藏冷冻食品贮存经营者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近日,我局印发《关于禁止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通知,并开展冷藏冷冻食品建档备案工作。
此次重点建档备案辖区内有冷库的经营单位,同时要求食品经营单位自2020年11月14日起,不得从区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确保进口冷链食品零流入、零销售。如发现新进进口冷链食品,立即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指令规定严肃处理。截止目前,共备案17家,发放通知30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指导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及时进行备案,并落实冷藏冷冻食品贮存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报告等要求,督促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监督义务。
上一页:自治区考核组考评我地区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
下一页:阿里地区开展冷链冷冻食品检验检疫工作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西藏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箱:alxwzx@163.com 藏ICP备18000418号-1
信访举报电话:0897—2829944、0897—2827331 信访举报邮箱: xf289944@163.com 网站标识码:5425000016
藏公网安案号:54252302000009号 网站标识码:5425000016